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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某受贿案(获轻判)

发布时间:2018-04-09 16:17:08 | 阅读:6697

【本案辩护律师:林昌炽】


被告人杜某,男,曾任某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杜某在任职期间,利用承办案件或者主管案件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收取多人、多家公司巨额贿赂。

一审判处杜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宣判后,杜某未提出上诉,检察院未抗诉,案件已生效。

本案作为2016年深圳中院审理的几宗“专案”之一,各界关注度极高。在证据材料锁定严密、收集充分、辩护空间狭小的情况下,依然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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