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辩护律师:袁媛】
2017年12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刘某(化名)等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上诉一案做出二审判决,本案上诉人刘某一审被判决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现改判为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在现行的司法实践中,二审改判本就极其困难,加之毒品犯罪属于被严厉打击的罪行,本案的二审辩护愈发困难。自接收当事人家属委托之后,袁媛律师通过仔细研读案卷精准地抓住本案辩护突破点,为当事人制定准确的辩护策略。为争取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二审期间袁媛律师多次提交调查取证申请书、辩护意见,并将一审判决中对当事人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制成表格,将存在矛盾的证据以可视化的方式呈现给法官。庭审上,袁媛律师通过庭审发问和质证环节将本案的焦点问题引出,将证据存在的问题展现在法官面前。最终袁媛律师的辩护意见获得了二审法庭的认可,二审法庭对上诉人刘某的定罪量刑均作出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