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鑫嘉 广东守静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执业十六载,坚持“守望正义、静心尽力”、“因为专注、所以专业”的理念,深耕于刑事辩护、刑民交叉、刑行交叉及刑事合规业务的钻研和实践,提炼、积聚了独到精深的办案思路。
【专业领域】
经济犯罪辩护、职务犯罪辩护、刑事合规
【社会任职】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二届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经济犯罪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法律援助局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
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二届金融犯罪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金融犯罪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曾任第九届、第十届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曾代理王某向前国土资源部某司长贾某某单位行贿案,前海“第一案”80后工程师翁某受贿案,深圳某医院院长翟某受贿案,“光明大火”涉案支书麦某受贿案,腾讯雷霆行动首宗制售“微信广告机”吴某侵犯著作权案,公安部督办“闪电一号”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华为公司前采购经理曾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深圳“麻木矮哥”曾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港籍人士苏某跨境走私贩卖毒品案,曾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等典型案件,对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辩护与刑事代理工作尤为得心应手,以精细周到的工作态度、刚柔相济的办案风格以及不同凡响的办案效果,赢得了当事人、司法机关、新闻媒体与律师同仁的广泛赞誉。
执业理念: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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