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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静讲堂|毒品犯罪之“主观证明”的司法认定

| 发布时间:2016-02-24 | 阅读:2069
在毒品犯罪中,“主观明知”的界定是解决“定罪”的前提。尽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等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毒品犯罪的规范性文件,对如何认定犯罪嫌疑人“主观明知”的方法提供了一些指引和依据。但是,这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换句话说,无论是立法上还是司法实践中均存在认定犯罪嫌疑人“主观明知”的困惑。正因如此,司法实务中一般采用“推定”来解决这方面的认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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