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成为了我国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因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与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香港成为了大多数贪腐分子转移赃款或外逃的跳板。
在“一国两制”的政策下,内地与香港区的司法制度存在着差异,双方难以建立有效的司法合作机制,无法及时地将贪腐分子与赃款拦截在中国境内,十分不利于涉外追逃追赃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所以建立区际反腐败追逃追赃司法合作机制刻不容缓。
为了实现内地与香港反腐败追逃追赃区际合作的目标,对已破获或开展的跨区域贪腐案件进行总结调研,探讨双方建立司法合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可能性,12月1日,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秀梅教授带队,来到广东守静律师事务所进行调研座谈。
最高院刑二庭审判长刘晓虎、审判员高庆超,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谢焱、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燕玲以及深圳中院法官赵靓随队到访。守静律师事务所主任袁媛,副主任罗鑫嘉、曹巧玲,合伙人律师李月新、专职律师田鹏、党支部书记赵航、守静所首席顾问王育平出席本次调研座谈会。
此外,本次座谈会还邀请了广东格昂律师事务所律师薛潮平、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志才、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安等专家参与调研讨论。
在座谈会上,王秀梅教授致辞并介绍此行的目的。她指出,由于深圳毗邻香港,所以守静所常常会处理跨区或涉外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跨区际司法协助与合作经验。她希望在座的律师畅所欲言,谈谈在处理涉港刑事案件中的经验,这对于内地与香港建立长期有效的追逃追赃司法合作机制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
在当前的形势下,律师在办理涉港刑事案件时,内地与香港在调查取证制度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薛潮平律师从这个角度出发,就涉港刑事司法协助中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他指出,由于内地与香港在取证方面的制度存在较大的不同,所以在处理案件时常常会遇到这方面的阻碍,他希望最高院在调研时能够考虑到两地在证据制度方面的差异,尽可能与国际法律制度接轨,这对今后处理跨区及反贪腐案件有着积极的影响。
座谈期间,高庆超审判员、罗鑫嘉律师与赵靓法官等人也分别谈了自己对跨区际司法合作的看法与办理跨区跨境刑事案件中遇到疑虑,例如“律师在接触境外嫌疑人时究竟该把握怎样的谈话尺度?“、”会见的目的与面谈的技巧有哪些?”等具体的问题。
刘晓虎审判长则对律师们提出的疑问与看法分别回应,解答了他们在办案过程中的疑问与忧虑,为律师们在未来接触涉外刑事案件提供了有力的帮助。
随后,大家围绕内地与香港刑事司法合作机制的模式、两地区际刑事司法互助安排的可行性以及反腐败追逃追赃合作中双方职能部门的对接问题等等,展开了深入地探讨。
推动内地与香港的刑事司法协助,对于共同打击腐败犯罪特别是跨境腐败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此次调研,联合调研组加深对跨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进步空间以及存在困难。袁媛主任表示,守静所将依托自身的办案经验与成果,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务实合作,积极推动涉港反腐败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