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是未来的栋梁。为更好的预防青少年犯罪,12月9日下午,我所李月新律师在深圳宝安图书馆负一楼报告厅2举办主题为“警惕青少年暴力犯罪——预防与救赎之路在何方?”的法律公益讲座。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拐卖妇女、儿童重伤或死亡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危害社会的行为逐渐增多。青少年犯罪手段残暴程度,影响之恶劣对社会仍产生着较大影响。
本次讲座以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真实案例分析引入主题,详细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发生原因,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心理特征、生活实际,用真实的案例阐释了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李律师紧紧围绕 “青少年犯罪现状”、“青少年犯罪法律界定”以及“如何预防犯罪”等方面内容,深入浅出地剖析了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使原本枯燥的法制知识变得生动形象。李律师还与在场的听众进行互动,调动了现场人员参与的积极性,大家结合自己的实际,纷纷踊跃发言和表态。
同时,李律师也对在场的爸爸妈妈们提出建议,她表示,一个家庭的环境,父母的教育方法、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都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对孩子良好品行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父母首先要和睦相处,多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多陪伴孩子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形成。一个和睦的家庭,父母教育得当,能够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塑造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从而有效地防止其犯罪心理和行为的产生。
本次讲座是一堂生动、深刻的法制教育课,提高了学生与家长们的法律意识,对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作用。